This topic created in 2343 days ago, the information mentioned may be changed or developed.
在 A 公司工作,合同是和 A 公司签的。老板和 B 公司老板是朋友,所以近几年也做 B 公司的项目,A 公司发基本薪水。
后来要求涨薪,A、B 两家公司的老板讨论说可以,涨的部分由 B 公司支付,可以避税。最近两年都是如此。请问我在面试时,税前工资报 A 和 B 两家公司给的合计总额可以吗?流水上两笔钱是分开的,会不会有点奇怪?
还有我 A、B 两家公司的项目都做,不过 B 公司的项目多一点,工作性质算不算外包呢?
8 replies • 2020-02-26 13:51:06 +08:00
 |
|
2
darmau Feb 25, 2020 1
说清楚就行了
|
 |
|
3
ajaxfunction Feb 25, 2020 1
只要流水稳定,实话实说就行了,说公司制度里财务就是这样发薪资的,没什么大问题
|
 |
|
4
qiaobeier Feb 25, 2020 1
提供银行流水应该没啥问题。发现金那就无解了。
|
 |
|
5
classyk Feb 25, 2020 via iPhone 1
这不就是外派工的一种费用形式么
|
 |
|
6
wd Feb 25, 2020 via iPhone 1
如实说就可以,又不是你可以控制的。
|
 |
|
7
clf Feb 25, 2020 via Android 1
如实说就行。
(不过 A 公司需要帮你交的公积金和社保什么的也因为这个操作可以少交了不少。)
|
 |
|
8
anjuyiyu Feb 26, 2020 1
我经历过的是在 A 公司上班,一批人拿 A 公司的钱,一批人拿 B 公司的钱。 两批人都是在 A,B 公司同时做事。 我个人感觉自己当时就像是个外包,然后跳槽走了。
|